观点网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月20日发布公告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有限公司、泛海控股(000046)有限公司、卢志强提起诉讼。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中获悉,民生银行借款人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心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泛海控股、卢志强未履行担保义务。为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起诉武汉中心公司及武汉中心公司。
要求判令被告偿还两笔借款本金39.72亿元、30.46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和罚息。
公告显示,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北京分公司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本金尚有39.72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心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担保。
2020年3月,武汉中心公司与北京分公司签约《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为30.66亿元,本金仍为30.4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卢志强担保名下的五块土地。但武汉中心公司和武汉中心公司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