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专业基础资料:房屋买卖合同

2019-09-29      来源:浠水房地产   浏览次数:8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由于房屋是不动产,房屋买卖合同不同于一般买卖合同。

法律对房屋买卖有以下特别规定,包括: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要就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和价格达成书面协议;城镇买卖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在过户前由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即使交付,权利也不会转移。出售普通房屋的,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合同(主)

1.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和获利,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供租赁财产使用权或收益权的一方是出租人,而拥有租赁财产使用权或收益权的一方是承租人。

(2)租赁应为法律允许流通的不动产和动产。

(3)租赁合同规定转让租赁财产的使用权或利润,而不是所有权。

(4)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必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不同于销售合同的基本特征。

(5)租赁合同的另一个特点是双重服务和有偿合同。

(6)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与转让租赁物的使用和使用权之间存在对价关系。交付的租金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和使用权的对价,而取得的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7)此外,租赁合同仍然是承诺合同。租赁合同的订立不要求交付租赁财产。只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就将成立。

2.租赁合同的类型

(1)根据租赁项目的不同,租赁分为房地产租赁和动产租赁。房地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

(2)根据租赁是否有特殊规定,租赁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一般租赁是指法律有特殊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租赁、船舶租赁海事法和航行空航行租赁法空有特别规定。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租赁分为定期租赁和无限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为无限期租赁。

对于无限期租赁,任何一方均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终止合同,但应在合同终止前提前通知另一方。但是,无论租赁期限是否一致,租赁期限都受法定期限(20年)的限制。

3.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内,使租赁财产符合约定的用途;

(3)对于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若租赁物有瑕疵或承租人因权利瑕疵而无法按合同使用收益,承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应负责赔偿承租人遭受的损失,除非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该瑕疵。

(2)承租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一)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财产;

(三)妥善保管租赁财产;

(4)不得随意改进和添加其他东西;

(五)租赁物需要修复或者预防危害或者其他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通知的原因时,有义务通知。

⑥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编辑建议:

2019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将从7月10日开始报名参加考试。

打赏
凡注明"来源:浠水好房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键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