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14间商铺开电影院,老板因生意惨淡拒交物业费

2019-10-25      来源:浠水房地产   浏览次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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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记者季汉平、龚冰淇、记者严俊臣)“非常感谢你们的人民调解员。由于他们耐心的调解,今天我们终于收到了逾期三年的物业费。”近日,南通某物业公司收取数万元物业管理费后,该公司经理握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于飞的手,非常感激。10月22日,来自《现代快报》的记者获悉,吴某此前曾租用14家店铺开设电影院,但由于管理不善,拒绝支付物业费。经过法院调解,吴某最终同意付款。

2019年7月初,通州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相对特殊的财产纠纷。根据诉讼前调解的有关规定,案件提交法院人民调解室进行诉讼前调解。吴某在通州的一个商业区租了14家商店开电影院。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和其他原因,电影院在2014年底关闭。电影院方未能按照合同支付物业管理费,因此物业公司被迫将14家店铺的业主告上法庭。

接到案件后,两位人民调解员首先联系了商店的店主。经了解,双方同意物业管理费由吴某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担。不难找到14家店铺的业主直接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支付物业费,但14家店铺将再次向法院起诉并从吴某收回。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人民调解员选择了几名业主代表,并联系吴某共同解决问题。经过多次工作,店主、吴某和物业公司终于坐到了法院的人民调解室。

起初,吴某拒绝支付费用,理由是由于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不善,电影业务发展缓慢。然而,人民调解员分析了它的优点和缺点。如果房东向吴某索赔,吴某不仅要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原告的律师费,还要支付约10万元的滞纳金。算了,算了,吴某终于放手了。在支付金额上,人民调解人煞费苦心。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拉锯战,双方从一开始就拿到了16万元,最终以8.8万元达成共识。他们当场付款,并签字撤回诉讼。最初费时费力的财产纠纷在人民调解人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得到解决,三方都感到满意。

本案只是通州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日常工作的缩影。为了深化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通州法院早在2017年8月就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551起案件,涉及物业管理费、装修工程资金、维修、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为提高案件调解的质量和数量,聘请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法院档案科选派法官配合调解,提供专业指导。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前制定计划,对一些不能到法院人民调解室的当事人进行上门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结束后,及时归档,总结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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