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亚洲联合设立15亿基金公司 将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及项目

2019-12-23      来源:浠水房地产   浏览次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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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12月23日,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公司于11月7日有关成立合伙企业的协议的进一步详情以及财务资料。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11月7日,华侨城公告称,因城镇化产业投资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侨城华鑫、深圳华京与合作方禹舟基金管理及厦门中茂拟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根据协议,华侨城润禹基金的认缴总规模为15亿元,其中深圳华侨城华鑫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深圳华京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11.68亿元。该基金未来将投资于非公开交易非上市公司的企业股权,禹舟基金管理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次公告中显示,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厦门华侨城润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期限将为合伙企业注册日期起计五年,其中首三年将为投资期,后两年将为退出期。

华侨城亚洲表示,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为进行项目公司的股权投资及流动性投资,以为所有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非上市公司的企业股权,尤其是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区及其他地区的城镇化项目公司的股权,以获得项目公司的股息收益及股权增值收益。

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可用于投资具有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如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及银行保本产品)。投资项目预计为三个或以上,其中一个仍在讨论中的项目为位于广东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涉及优质住宅及文化艺术中心的开发。其他项目与物业相关,但尚未确认具体项目。

另外,假设有限合伙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已全面生效,华侨城亚洲于合营企业权益的投资增加约人民币11.69亿元,现金净额预期减少约人民币11.69亿元,对集团盈利并无重大影响。

公告中还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华侨城亚洲自持续经营业务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5.85亿元,同比减少约61.4%;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7.99亿元,同比减少约27.8%;持续经营业务的毛利率约为35.2%,较2017年同期减少2.5个百分点。于2018年12月31日,华侨城亚洲的总资产及权益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50.8亿元及约人民币129.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约5.6%及减少约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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