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网消息5月29日,大城市宣布,城市房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提供了4.12亿元的债务担保。
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城市房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大城市(福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已就债权转让、抵押和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债权转让后,大城市福清将其债权转让给湖南华融。债权转让后,著名城市福建将作为债务人,承担4.12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24个月。
为保证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福建省著名城市为部分住宅建筑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同意为此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新担保金额开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向各级子公司新增担保4.12亿元,占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3.1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