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网消息6月24日,大明市宣布,2020年6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1750万元募集资金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根据公告,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7.8亿元(含)用于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应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补充营运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全部资金返还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