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上清所25日消息,厦门建发发布公告称,根据申购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公司2020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3+N年。
据了解,本期票据原定发行规模上限为15亿元,簿记管理人及主承销商由招商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由农业银行担任,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不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金融行业及相关业务,不用于购买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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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地产讯 上清所25日消息,厦门建发发布公告称,根据申购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公司2020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3+N年。
据了解,本期票据原定发行规模上限为15亿元,簿记管理人及主承销商由招商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由农业银行担任,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不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金融行业及相关业务,不用于购买理财。